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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堅叔瞭望台】簽DNR就能善終?

文/ 黃勝堅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
出處/ 時報周刊第1884期
 
 
這幾年,我常四處演講推廣DNR(不施行心肺復甦術),當秀出一張張病患身上插滿管子的照片時,台下每個人,無論男女老少,總是紅著眼眶跟我說:「我不想死得這麼難看。」二話不說當場就拿起筆簽DNR。
 
簽DNR真的就能好死嗎?這是很多人沒有想過的問題。記得幾年前,有一部日本電影《親愛的醫師》,描述一位老爺爺突然意識陷入昏迷,家人打電話叫村裡醫師到家裡急救,為搶救老爺爺的生命,醫師捲起衣袖做心臟按壓及插管急救……。
 
醫師揮汗搶救老爺爺的生命,一旁的家人露出驚恐眼神,不安地在一旁搓著手。突然家屬跪下懇求醫師:「謝謝,請住手(不要搶救)!」他們擔心,醫師的搶救,不但沒有把人救活,還讓爺爺受盡折磨,不如乾脆放手讓他「好走」。
 
每個人都跟電影中的老爺爺一樣,都想「壽終正寢」,但這需要有詳細的計畫,即使是簽了DNR也需要有配套措施。如果病患發生意外或是生病住院,醫療人員知道你有簽DNR,就不會給予積極急救,放手讓病患走完生命的最後一程。
 
如果病患是在家裡病情突然惡化,這時家屬可能面臨兩種情況,一是打一一九,另一個則是壽終正寢。打一一九求救,他們到現場做緊急處置、急救、體外心臟按壓……是他們的職責,病患承受極大的痛苦,雖然簽了DNR,但也「得不到善終,死得痛苦」。
 
「壽終正寢」在宅往生時,開立死亡證明必須經由行政相驗,民眾如果能事先規畫好,預先討論與演練,甚至有家庭醫師幫忙,就不會有這方面的困擾,家庭醫師可以解決你的疾病,也可以陪伴你平順地走完人生的最後一哩路。
 
家庭醫師主要是扮演民眾健康的守護神,不僅是醫師,也是病患的朋友,解決身體上的病痛,也是身心健康的顧問,提供病患全人、全家、全社區的照護。民眾可以選擇附近社區醫院的醫師,或是開業醫師,當你的家庭醫師,不但可以解決病痛,也可以讓病患善終。
 
(本文轉載自時報周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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