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觀點 / 活動報導

【留齡講座】自己的權力靠自己──辨別詐騙及居家安寧

講座日期:2025.02.12(三)
講座地點:揚生60館
講師:潘俞樺  潘俞樺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
內容整理:聶湘秀 揚生護理師

 

【留齡講座】邀請到潘俞樺律師事務所潘俞樺主持律師至【揚生60館】為長者演說「自己的權力靠自己──辨別詐騙及居家安寧」,分別從辨別詐騙與居家安寧兩方面,分享長者可能常遇到的情況與建議處理方式,內容包含:

▶︎ 常見詐騙類型:投資詐騙、網路購物詐騙、中獎通知詐騙、猜猜我是誰詐騙、假檢警詐騙

▶︎ 常見居家安寧糾紛:鄰居噪音糾紛、房屋漏水糾紛

 

【揚生旺來Podcast EP94】

「我幫你轉165」是詐騙?帳戶遭凍結怎麼解?律師破解最新詐騙手法 ft. 潘俞樺 律師

 

辨別詐騙

 
1. 現在資訊發達,被詐騙是很正常的,不要為此而自責,一定要求助,才有機會停損,並將傷害減少至最低。
 
2. 113年12月全台詐騙受理數17766件,金額高達124億元,其中新北市最多3031件、金額20億;以台北市為例詐騙共2064件,詐騙金額全省最高,高達21億元,詐騙手法前五名:
 
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 
3. 112年警政署統計通報:60歲以上詐騙被害人佔13.59 %,其實詐騙案件並不多,30-40歲年齡層最容易被詐騙,因為很積極參與投資;年齡統計其中18-39歲佔57.14 %最高。
 
4. 60歲以上最常見詐騙手法:投資、解除分期付款ATM、猜猜我是誰(假裝是熟人)。
 

5. 詐騙三部曲

 
 

6. 防詐秘訣

關鍵字很重要,聽到關鍵字一定要停下動作,馬上撥打165專線。

▶︎ 【詐騙話術

▶︎ 【關鍵字

▶︎ 【諮詢管道

 

7. 投資詐騙

 
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 

⚠️ 詐騙話術

▶︎ 邀請加入投資【群組

▶︎ 投資群組裡,【熱烈討論】營造【投資成功】氣氛

▶︎ 引誘【下載APP】,取得或代管【網路銀行帳號和密碼

▶︎ 開始一定會有【小額獲利】,鼓勵【加碼】高額資金,或【抵押不動產】借錢進場

▶︎ 拿到錢後【失聯

 

⚠️ 詐騙關鍵字(要注意)

▶︎ 【私人投資

▶︎ 【下載投資APP

▶︎ 【保證獲利】【穩賺不賠】【低風險高回報

▶︎ 【網路銀行帳號和密碼

    

8. 網路購物詐騙

 
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 
 

⚠️網路購物詐騙話術

▶︎ 拍賣購物平台/網頁刊登【低價商品廣告

▶︎ 宣稱繞過平台有【更多優惠

▶︎ 拿到錢後,寄送【仿冒/錯誤商品】或【失聯

 

⚠️ 網路購物詐騙【關鍵字】

▶︎ 【一頁式網站

▶︎ 【限時限量】【便宜低價賣

▶︎ 【私下交易

▶︎ 【避開第三方交易平台

  

8. 中獎通知詐騙

 
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 

⚠️ 中獎通知詐騙話術

▶︎ 利用社群媒體發布【免費抽獎】活動,要求填寫【個人資料

▶︎ 通知中獎,但【獎金/獎品發送失敗】,需要交【手續費】或【系統錯誤需要補款】,並【保證退回

▶︎ 多次要求【匯款】後【失聯

 

⚠️ 中獎通知詐騙【關鍵字】

▶︎ 【免費抽獎

▶︎ 【手續費】【系統操作錯誤需補款

▶︎ 【指示匯款

 

9. 猜猜我是誰詐騙

 
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 

⚠️ 猜猜我是誰詐騙話術

▶︎ 假扮親友【陌生】來電,聲稱手機掉了或有急事,降低戒心,利用【關心】【情感

▶︎ 強調【急需】,要求【立即】【匯款

 

⚠️ 交友詐騙【關鍵字】

▶︎ 【陌生來電

▶︎ 【急需】【立即

▶︎ 【要求匯款

       

10. 假檢警詐騙

 

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 

⚠️ 假檢警詐騙話術 

▶︎ 自稱警察或檢察官,電話通知【身分遭冒用】涉及【洗錢犯罪】。

▶︎ 要求加【LINE/其他通訊軟體】,方便接收【公文】向檢察官報到。

▶︎ 以案件調查為由,要求【清查財產】。

▶︎ 要求提供【帳戶】【現金】【財產】等。

▶︎ 要求【匯款】或【實際交付】轉移財產。

 

⚠️ 假檢警詐騙【關鍵字】

▶︎【涉嫌犯罪】【資料被盜用

▶︎ 【保密】【不可以告訴別人

▶︎ 【清查財產】【帳戶監管

▶︎ 【提供帳戶】【交付金錢

  

11. 諮詢管道

● 詐騙諮詢、檢舉、報案 👉 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,或前往各警察機關(分局、派出所…等)
● 心理諮商 👉 如有需求,可撥打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
● 社會救助👉  如有需求,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
● 法律扶助/服務
👉 如有需求,可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412-8518轉2諮詢
👉 潘俞樺律師事務所:2366-1216(分機101)
 
● 現場參加者反應曾經打過165專線,被轉接響2個小時後沒被接通,潘律師表示這樣狀況時可打法律扶助基金會412-8518轉2諮詢。
 

居家安寧

 

1. 居家安寧權:保障居家生活寧靜品質的權利

● 性質:人格權【維護人性尊嚴】。

● 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(民法第195條)

● 法院判決見解:居住安寧法益屬其他人格法益,若其侵害情節重大,被害人亦得請求非財產損害(精神痛苦等)之慰撫金。

 

2. 居住安寧權常見類型:可請求對方停止行為。

● 「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、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、蒸氣、臭氣、煙氣、熱氣、灰屑、喧囂、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,得禁止之。但其侵入輕微,或按土地形狀、地方習慣,認為相當者,不在此限。」(民法第793條)

● 常見類型:噪音、房屋漏水、異味。

 

3. 鄰居噪音糾紛

● 噪音認定標準【是否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】。
● 考量點:具體個案中,檢視環境自然音量和噪音的對比、噪音發生的時間、這個時間的社會活動狀態等因素,綜合評估。
● 可以主張的權利:請求設置一定的阻絕設備、精神賠償。
● 不可以主張的權利:請求搬離。
 

4. 房屋漏水糾紛

❓ 房屋漏水一定是樓上的責任?

不一定!通常只有樓上【牆體結構受損導致漏水】才算是樓上住戶的責任,防水層老化、水管破裂則要等待【專業鑑定】後才能知道該由誰負責。
 

❓ 樓上住戶可以拒絕查驗?

不行!「他住戶因維護、修繕專有部分、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,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,不得拒絕」以及「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、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,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,不得拒絕」。(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)

 

❓ 漏水誰負責?

1.管委會或社區管理人:社區大樓的【共同部分】例如屋頂、公共管線或外牆。


2.共用牆壁的住戶一起負責:樓上地板、樓下天花板因【自然因素】(例如地震或氣溫遽變)      導致漏水問題,樓上樓下住戶一起負責。


3.【非自然】發生的漏水糾紛由【造成問題】的住戶負責:如漏水是特定住戶造成(例如樓上鄰居裝潢時不小心打破水管造成樓下漏水),由樓上屋主負責修繕責任與修繕費用。

  

⚠️ 房屋漏水糾紛處理【關鍵字】

▶︎【自行蒐證】:手機錄音錄影。
▶︎ 找出該負責的對象:專業抓漏公司協助。
▶︎ 請【管委會/鄰里長】溝通協調。
▶︎ 鄰里關係建議【共同解決】,儘量避免硬碰硬加深對立,未來可能更多衝突。
▶︎ 最後手段【法院訴訟】。
 

⚠️ 法院訴訟步驟

▶︎ 證據蒐集
▶︎寄送存證信函,請求限期改善
▶︎ 提起民事訴訟
▶︎ 法院強制調解
▶︎ 調解成功或進入訴訟審理
▶︎ 向法院聲請鑑定
▶︎ 法院判決是否賠償
 
 
【留齡講座】邀請到潘俞樺律師事務所潘俞樺主持律師至【揚生60館】為長者演說「自己的權力靠自己──辨別詐騙及居家安寧」
<< 上一則 回列表頁面 下一則 >>

其他您可能喜歡的文章

NEWS LETTER

揚生風箏報

加入揚生健康電子報,我們將不定時提供您關於健康活動的相關報導,讓您的健康 UPUP !!

訂閱成功 !!